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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节

 

其他五个朋友:也不知道当初偷老父亲珍藏的沧州酒的人是谁,这个时候倒是装起大尾巴狼了!

不过絮果等人也理解,犬子能找到媳妇不容易,他们很愿意配合他。

只有闻兰因真的有点想杀人了。他今天出门是不是没有看黄历?不对啊,他明明找不苦表兄算过了,今天太阳金星合相,是宜表白的啊。

一行人一直闹到了月上中天,宴会才散,唯一的寿星闻兰因已经绝望了。

爱咋咋地吧。

他一点也不受月老喜欢,这是他的命运,他了解。

而絮果……

反而捡到了一页没头没尾的计划稿,一看就是闻兰因的字。闻兰因的书画从小就备受赞誉,自成一派,但闻兰因有个习惯,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他写最后一笔的时候总喜欢往里面勾,就像是重重在宣纸上刻下的一剑。力透纸背,铁画银钩。

絮果一直很喜欢闻兰因的字,可惜他不适合练。

絮果也不知道这纸是哪里来的,只是想着顺手给闻兰因捡起来,结果就在雁鱼铜灯下,看到了那一句:绮纨之岁,一纸情深。

作者有话说:

感觉这回才适合这个内容提要。

——这回絮果真的知道了!

绮纨之岁:就是少年时代的意思。

闻兰因这话说白了就是,我少年时代就喜欢上了一个人!

认错爹的第一百二十三天:

絮果小时候在外舍常听杜夫子说,只要你们坚持耕耘,日复一日的努力总会被看到。

絮果不知道这话到底对不对,但至少闻兰因的努力是被“看”到了。在捡到那张疑似情书的宣纸时,絮果其实挺慌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宣纸烫手,恨不能赶紧找个地方把它束之高阁,就好像他从来没有见过。

但忙中总会出错,絮果越藏越乱,反而看到了更多的“情书”,最后写满了字的宣纸直接从桌子上倾斜而下,就像是絮果此时杂乱到不可思议的心绪。

他手忙脚乱的来回接着宣纸,生怕大半夜的动静太大,引来更多人的围观,那就太社死了。

幸好,老天爷多少还是眷顾絮果的,一直到他把全部的宣纸都捡起来,也没有人发现不对。

只是絮果捡的差不多了,宣纸上的内容他也看得差不多了。各式各样情真意切的表白扑面而来,就好像有一万个闻兰因在他耳边低诉情肠。有些直白赤裸到就只有“我心悦你”四个大字,有些则含蓄的仿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人,要不是和其他表白混在一起,絮果都未必能分辨这在说什么。

对于这些宣纸上的内容,絮果的第一反应是,闻兰因打算写话本?自己看还不过瘾,要当作者了?

当然,很快絮果就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在这些纸上他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名字,他的名字。

虽然只有一张,还是一首仅仅疑似是有他名字的藏头诗。

但那一刻絮果还是慌了。

慌得很彻底。

慌到第二天当闻兰因问他:“我最近没办法去上国子监,你觉得咱们是跟着纪老爷子在宫里读书好,还是……”

“我选‘还是’!”絮果立刻果断开口。

絮果也知道自己这样不行,太可疑了,可他根本控制不住。他甚至都有点不敢去看闻兰因的眼睛,只能借着低头扒冰饭的动作来掩饰紧张的情绪。

幸好闻兰因并没有起疑,因为他说的“还是”,是索性给他和絮果放个假。絮果的读书积极性不算低,但也不算特别高,尤其是最近大家都苦夏,国子监里既不能打扇也没有冰盆,絮果趁着他阿爹连大人不在京师而不想读书,实在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絮果紧随而来说的却是:“你在宫里好好批奏折啊,我去读书了!”

闻兰因:“?”

然后,吃完冰饭的絮果就马不停蹄的跑路了,根本不给闻兰因拒绝的机会。

徒留下闻兰因望着碗中剩下的小汤圆若有所思,那是絮果平时最爱吃的部分。絮果吃东西会习惯把最喜欢的留在最后,没道理错过。

而絮果哪怕去了国子监,这一天读书也是读得稀里糊涂的,因为他的脑子已经彻底被闻兰因和他那些“稀奇古怪”的表白所攻占,越是告诉自己不要想,越是想得飞起。他已经一路从闻兰因说话的语气,想到了早上略显错愕的眼神,以及那张明明每天都能见到、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才意识到兰哥儿已经彻底长大的英挺面容。

而这张面容的主人喜欢他。

喜欢。

絮果的耳朵都红了,就像是会冒烟一样。他感觉自己就像是被强制分裂成了两个,一个在脑海里说,你别自作多情好吗?兰哥儿为什么要喜欢你啊?另外一个则在说,兰哥儿肯定是在写话本啦,看则优而写嘛,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对这些话本有多上头。

但下午自学逃课后,絮果还是没忍住,问叶之初:“我有个朋友最近有点烦恼……”

絮果和叶之初此时正在望仙楼门口的小摊上排队买菩提玉斋。

说白了就是蛋炒饭。

是雍畿最近新流行起来的一道便捷菜,就像是古楼子一样,随买随走,被装在了比较结实的纸盒子里,还附赠一双木筷。由羽卒和开源寺联合推出,一经问世就迅速风靡了整个雍畿。

哪怕是絮果这个少东家也要排队。

这些年,在经过连大人、羽卒以及吴大娘子三人不懈地通力合作后,絮果已经重新掌握了他阿娘生前旗下全部的产业。絮果最近在琢磨的,就是该如何按照他娘生前的遗嘱,把除了背叛者以外的人应得的部分给分出去。她们已经为他做的够多的了。

只是羽卒姐姐看起来完全没有想要分家的打算,她理所当然地觉得娘子的东西永远都该属于娘子,娘子去世了,那就该是少东家的。

叶之初举着一把硕大的油纸伞遮阳,全然无视了路人异样的目光,反正他是绝对不可能晒黑的,因为他未婚妻就喜欢他白皙的样子。去年年底,叶之初终于和他指腹为婚的小青梅见了一面,对方对他还、还挺满意的。

两家也就欢欢喜喜的约定,等叶之初今年恩科下场结束后,不管结果如何,两人都会正式议亲。现如今叶之初就正在愉快的和他的未婚妻鸿雁传书,培养感情,当一对互赠诗词的好笔友。

在她再来雍畿前,叶之初可不想把自己晒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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