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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咕哒♀】藤丸立香的笔友和小秘密

 

【伯爵咕哒♀】藤丸立香的笔友和小秘密

无意义的里番设定√,h√,剧情瞎写√,给伯爵一个爱的单人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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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丸立香有一个秘密,对青春期的女生来说非常糟糕,那就是她每天必然会高潮一次或者更多。

她称之为“发动”,发动的时间尚不确定,大概是24小时必然会有一次,原理也不明确。发动的时候,就算身边没有任何人,立香也会感觉身上的各处部位被什么实际存在的物体亵玩,有时候是不住的舔弄,有时候是被手指来回掐捏,不管她现实中处于怎么样的境地,只有高潮了才会停止。

从十三岁开始就发作的怪病让立香从一个野孩子变成了现在的小淑女——害怕淫汁味道泄露而穿的过膝裙,怕发抖的腿被人发现小步小步的走路,因为长久的处于快感的恍惚中,她连说话都轻言细语,生怕被别人发现什么端倪。

也正因为这种诡异的怪病,喜欢运动的她在学校只参加了因为人太少而快要闭社的读书会——在田径练习中被戳弄小穴的感觉一次就够了,她完全不想再来第二次。

实际上来说,读书会只有三四个社员比较常见,活动安排的也非常少,立香感觉不适的时候可以跑去社团活动室待着,静静等待发作的时间过去。

虽然很羞耻,但总比电车上安全,她是这么想的。

今天就比较不走运,一整个下午胸部的两粒小果实被灵巧的手指来回按摩着,立香忍耐着喉咙间的喘息,尽量快速的跑向活动室。在楼梯拐角她完全没注意地撞上了另一个人,她虚软的脚一滑,整个人都坐到了地上,书包里面的东西也跟着散了一地。

“抱、抱歉。”她低着头掩盖自己红彤彤的脸颊胡乱抓起书本纸册,心中暗暗祈祷来人赶紧离开,没想到对方也蹲下身子帮她捡起了东西。

“该说抱歉的是我才对,脚没受伤吧?还能起来吗?”撞到她的人绅士的伸出手示意她借力站起来,听到这个声音,立香才意识到这是和她同社团的埃德蒙。

想到或许他们两个的最终目的是一样的,立香就在心中叫苦不迭。她握住男生干燥温暖的手站起来,飞快的从他手里拿回了那几封信件,又低着头道了谢。

埃德蒙本来只想着帮她捡完东西就可以先去活动室,但是交接的时候他无意中看到了信封上的熟悉的名字。【基督山伯爵】,这是他的笔名,而收件人【rii】,现在想想不就是立香的罗马音开头吗?

少女性格似乎比较内向羞涩,看她似乎无意同行(虽然只有几步路),埃德蒙还是体贴的落后几步,顺便打量起走在前面的立香。

她走的不快,纤弱的手上黑色的书包怎么看怎么沉重,可能因为刚才摔了一下,迈的步子也很小,黑皮鞋和黑色丝袜显得她脚踝异常精致,和这种文静所不符的橙红色的头发活泼又愉快的晃出小小幅度,侧边扎起的单马尾看起来很元气。

担心她推不开社团的门,埃德蒙在她伸手的时候快走两步,替她把那扇年久失修的门打开。少女又红着脸道谢,埃德蒙发现她似乎很不喜欢被人正面注视,但是又因为礼貌问题而努力想要直视别人的双眼,那种克服自己害羞的样子非常可爱,他忍不住露出一丝笑来。

一进门立香就立刻跑到了离埃德蒙常坐位置最远的角落,她拿出刚刚收到的信准备拆开,想了想,还是抽出了信纸打算在看信之前先写一点想说的内容。

她和基督山伯爵通信已经很久了,还是国小生的时候,立香某天心血来潮在杂志上发出了寻求笔友的小贴士,过了一两个月左右,这个名字很奇怪的男孩子给她的信寄到了。他们两个就这么成为了笔友。神奇的是,两个人居然就这么互相写信写过了很多年。

立香缩着身子,尽量让自己习惯胸前敏感娇嫩的乳珠又痛又舒服的感觉,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信纸上。她拿出笔决定从上周和玛修出去吃蛋糕开始写,不,或者是从周末的游乐园开始写?

基督山伯爵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且知识面很广,要不是收到的第一封信的确是孩童尚且带着稚嫩的笔迹写出来的,立香几乎都要以为自己在和一个中年学者通信。

她已经看完了上次伯爵推荐的电影,写了几个琐事之后干脆写起了阅后感。“红裙子贯穿了整个电影,我觉得它是一个表达对于美好生活本身的向往的意向,在哈里的梦里,很明显是他的女朋友穿着属于他母亲的裙子,这也是哈里自己对于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的期望,他希望她们幸福。”

立香咬着嘴唇忍耐快感思索着,她已经感觉到裙下大腿根处湿漉漉的不仅是汗水,还有动情时分泌出的汁液。拍了拍脸颊她继续写道,“不过还有一点比较明显,你是不是看这种类型看的太多了?我看完之后相当难受了很久呢……说起来,这个电影看完之后我为了让心情好一点,吃了好多甜食,努力锻炼的成果又白费了……”

虽然说一开始没有什么想法,但写着写着就不自觉的写出很多东西,在没看最新的一封信的情况下居然就有四页。

快感在逐渐堆积,而她敏感的身体几乎是每天都被调教着接受更多,就在她把写好的信收进本夹准备离开时,一直在房间另一边安静看书的男生忽然发问,“刚刚我看到了信封,你似乎很喜欢写信?”

属于异性的声音让她的下腹下意识的收紧,本打算跑去厕所高潮的立香几乎是本能的想要呻吟呜咽出声,她紧紧抓住桌角,尽量用最正常的声音回答,“啊、嗯……我从小学就一直在和笔友通信了。”

埃德蒙看到红发小姑娘似乎有点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发(实际上是为了遮住脸),她笑起来的样子异常甜美可爱,让他心里一动,“会不会太老派了呢?”他听到她问。

不知是不是错觉,也有可能是她说话声音太小了,总觉得对话的声音有些颤抖。基督山伯爵怀着一种久别重逢的愉快和对仍然不知情笔友的微妙心情替她拉开门。“明天见。”他听到自己说。

她显然有点惊讶,毕竟两个人此前从没说过话,埃德蒙仗着身高优势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转动着蜜色的眼睛偷偷瞄过来,不由得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立香反而有被捉包的感觉,她垂下眼睛溜了出去。

第二天、第三天,甚至更之后的每一条,埃德蒙都用一种礼貌的热情和立香搭话,本来也不是很内向的立香刚开始不好直接拒绝,后来反而是被埃德蒙吸引,忍不住每天都在活动室和他聊天。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埃德蒙其实已经是她认识了很久的朋友,而且是关系相当亲密那种。她想,大概和埃德蒙那种自然又有礼的态度也有关系,怪不得他在同年级里面人气那么高。

新的信又寄过来了,伯爵在烦恼他对于一个女生的笑容念念不忘的事情,他说“一开始以为是普通的同学,后来发现其实已经和她认识很久了,只不过没发现对方的身份而已。就在发现的那一天好好观察了一下对方,她对我笑了之后觉得那笑容特别可爱,就一直念念不忘起来”。

哦哦哦恋爱的气息,是恋爱的气息呢!立香激动的查了好多恋爱攻略,然后忙不迭的在信里现学现卖,“这种异性之间的在意可能就是神秘爱情的起源啊不过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直认识呢……是网友吗?还是什么别的?嘛不过不重要!”

没有恋爱经验、情感经历一片空白的藤丸立香大笔一挥,斩钉截铁的下了定论,“这肯定是你喜欢她!”

随后她努力的出了很多一看就半吊子的主意,比如说偷偷关注对方的推(埃德蒙:斯托卡?),在对方常去的店里和她偶遇(埃:斯托卡?),在对方上下学路上偶遇(埃:斯托卡?!)之类的看上去就很可疑的斯托卡三连。

埃德蒙对着这封信思索良久……终于认清了藤丸立香恋爱渣的本质。不仅出主意很不靠谱,就连最近他隐隐约约的追求都没有发现,他写的信里都已经努力暗示到明示的程度了,这个小蠢瓜仍然把自己当成所谓的“读书会好朋友”。

而且这家伙也太难约出门了吧,虽然她总是在信里说很喜欢运动,实际上的样子却那么弱不禁风,给人一种走两步就要停下来歇一会儿的印象。

埃德蒙把信收进边上的抽屉里,认认真真的开始写下一封信,“实际上,我最近的确在尝试约她出去玩,不过她身体比较柔弱,似乎也不怎么喜欢出门,也没有办法做太剧烈的运动,有什么相对来说比较轻松的活动吗?rii的话,平时喜欢做些什么呢?”

对这个看上去很单纯的问题,立香回复她重要的好基友,“我的话,因为种种原因也不怎么能活动太久啦……所以偶尔会和朋友去咖啡店之类的吃点甜的东西!糖分赛高!要是一个人的话,我喜欢去旧书店,很安静,书也不贵就是回去的电车可能会很挤。”

“其实我也很喜欢在公园里面散步啦,不过这一点最好不要约会用,毕竟散步什么的感觉上比较老土。”埃德蒙看着信上少女娟秀的字体陷入思考,虽然喜欢散步但是约她出去散步又怪怪的,咖啡店又不一定有符合自己要求的咖啡,那唯一的选择就是旧书店了。

所以,放学之后面对来自埃德蒙的请求,立香难得的结巴了两下。“诶、因为家里不小心丢掉了你装书的箱子,所以想去旧书店之类的地方找找看……?”她想到今天仍然没有发作,虽然比较犹豫,但是面对朋友的请求,最终还是答应下来和他一起去找那一箱书。

“不过旧书店里面吞吐量相当大啦,”她在去的路上不无忧虑的对埃德蒙强调,“听说有的大客户在上货之前会先去看一下货单,想要的就直接买走……你的书少见吗?”

埃德蒙的书当然没可能丢,他正为这个漂亮的借口感到得意,他迟了一下才回答,“嗯,说到珍贵也不是很少见,只不过我对自己的书比较有感情,要是能找回来就更好了。”

走在他身边的少女微笑起来,她今天似乎状态不错,面颊上没有那种不正常的晕红,步伐也很轻快,“啊,这样啊,我的朋友也是一样,对书什么的特别执着,之前还和我说过他为了买一本书来来回回跑了四五次别的城市。”

立香戳了戳自己的脸颊,把软肉戳的鼓了起来,她总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我忽然发现……你和我的朋友很像呢。”

埃德蒙低头看立香的表情已经带了一点紧张,却听她认真的开始数,“嗯……你们都是外国血统,然后……都很喜欢看书,也都很有礼貌……说起来,他写信的时候也说过喜欢咖啡。”

因为身高差距和并排行走,她并没有发现埃德蒙的表情更加紧张起来,她的右手握拳敲在左手上,作恍然大悟状,“我明白了,真相只有一个!”

“那就是我吸引这种类型的朋友!”说罢,她得意的双眼晶晶亮,一副讨喜的样子盯住埃德蒙看,头顶的呆毛在风中一翘一翘,仿佛推理成功的名侦探在掌声中致谢。

埃德蒙轻笑一声,揪住那根呆毛轻轻提了一下,“小笨蛋,”他含混的带过这个亲昵的称呼,“完全猜错了。”

进到旧书店之前他们两个还在打打闹闹,进去之后立香就飞快的掏出了耳机,熟门熟路的找出一本书看了起来——因为埃德蒙再三表示不需要她帮忙找书。

在她身后的书架过道上,埃德蒙透过上下两排架子间窄窄的缝隙偷偷看她的背影。夏天的校服并不厚,今天又很热,少女只穿着白衬衫和百褶裙,头发倒是维持着以前的批发单马尾,只是把发饰换成了可爱的西瓜切片。她的书包上挂着两个毛绒绒的猫猫挂饰,指甲上偷偷涂了透明指甲油,和普通女孩子没什么区别,然而就是怎么看都可爱。

埃德蒙估摸着时间差不太多,就随便拿起一本书走了出去。“找到了吗?”她露出关心的样子。埃德蒙摇了摇头,在她忧心的表情下举起手里的书故作轻松,“不过发现了一直想买的这一本,也不算没有收获。”

好说话的她果然迟疑起来,“或者过两天我们再来一次,可能你的书还没被回收人员卖过来,到时候我也会帮你一起找的。”

埃德蒙微笑起来,他银色的头发扎在脑后,整个人看起来斯文端正,迎着夕阳最后的光整个人都显得白皙清俊,“谢谢你,立香,那么为了道谢……下次请一定给我一个和您同桌的机会。”见她似乎看呆了,他重复了一遍,“可以吗?iss?”

“啊、啊!不不不不不用了……没关系的……”立香现在只希望自己脸红的不要太明显,她可疑的结巴起来,恨不得把脑袋埋到书包后面,却发现一直是埃德蒙帮她提着那个沉重的包,“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在家也没事干……啊哈、啊哈哈……”发现自己说起话来简直语无伦次,她飞快的拿回自己的包,匆匆道别之后跑向了电车站。

被抛在原地的埃德蒙无奈的笑笑,给司机打电话让他过来接。而跑到车站还犹自脸红心跳的立香终于把脸埋在书包里面强行冷静之后才发现,现在正是最可怕的晚高峰。

一连四班电车都没有挤上去的她,在第五班人稍微少了一点的情况下硬着头皮站进了门附近。人真的太多了,一关上门简直有一种快从玻璃里被压出去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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