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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0节

 

苦寒之地不是人待的地方,苦寒之地却也有黄金。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神奇,寒冷的水域给人们提供了远超温暖水域的渔获,生活在寒冷陆地上的动物,又给人们提供了价值连城的御寒皮毛。

当然,动物们也不想这样,他们进化出这样的皮毛本就是为了御寒,可偏偏人类的主要文明就诞生在温带,他们也有御寒的需要。动物无罪,怀皮其罪,真是个赤裸裸的世界呢。

李二狗奉上的礼物还是很丰盛的。

哦,对,这叫“进献”。

进献这个词,从唐德宗那会开始,就已经臭了。

他避过宰相,偷偷向地方节度使索要财物。藩帅们也不想和天子撕破脸皮,捏着鼻子给了,最多的是魏博节度使进献的五十万缗钱。

这些钱被中官带回京城后,东窗事发,面对宰相的诘问,唐德宗羞愧难当,无法回答,最后只能老老实实交出钱财,充入国库。

当然,这只是第一次。唐德宗并不吃教训,他就像个渣男一样,对宰相们保证了一次又一次,但还是忍不住私下里索取进献。

这个词已经被玩坏了。

在藩镇时代,邵树德也收过进献,当时没人敢提,但肯定是有非议的。后来他也不怎么收了,各路胡商的进献,他也下令统一并入关税,收入国库。

李二狗的进献,数额不大,算不得什么,又是远航归来的豪杰,他勉强收下了。

“好漂亮的棕色皮子。”邵树德放下了盒子,看着由两名中官吃力举着的熊皮,赞叹道。

如果不出意外的外,这应该是生活在千岛群岛上的勘察加棕熊。

这是一种体型非常巨大的熊,站立时能达到三米。鲑鱼、蜂蜜、坚果、浆果是它们的主要食物,有时候甚至会捕猎体型较小的野猪。

如此猛兽,也不知道李二狗等人怎么捕来的,因为毛皮上居然没什么破损。

“这么油光水滑的皮子,怕是能值上千缗钱呢。”昭仪种氏也走上前去,素手摸着光滑的熊皮。

邵树德含笑看着种氏,左手不住抚摸着盒子。

盒子是太医院献来的,里面装的东西也与苦寒之地有关。对邵树德来说,他以前对这些玩意不屑一顾,但现在也不得不暗示太医院懂事点了。

人,不服老不行。

“皎娘如何知道能值千缗钱?”邵树德问道。

“陛下一手创立渤海商社,又是多久没关心辽东了?”种氏捂嘴笑了笑,道:“千缗钱还说少了,这么大的熊皮可不多见呢。现在京中运来的各色毛皮,就数辽东的最大、品相最好,贵着呢。也不知道那个苦寒之地,怎么孕育出体型如此巨大的野兽,真是一个赛一个大。”

邵树德轻声笑了笑。

东北虎大不大?那当然很大了。

棕熊大不大?站立起来三米高,体重是黑熊的好几倍,当然大了。

诸如此类的动物还很多。

它们能得到市场的高度认可,自然是好事了。

“皎娘素具慧眼,对朕现在做的事情也一清二楚,对海上之事,有什么看法么?”邵树德问道。

“妇人不得干政。”种氏认真地说道。

“此非政事,随便说说即可。朕也不是那等耳根子软之辈,有自己的判断。”邵树德鼓励道。

“陛下。”种氏犹豫了一下,说道:“你似乎觉得海的尽头,还有些什么?”

邵树德吃了一惊,沉默片刻后,问道:“何出此言?”

“若只是寻常捕猎海兽,鲸海那边已经取之不尽了吧?”种氏说道:“光一个库页岛,妾就听闻,躺在海滩上玩耍的海兽不计其数。近年来,不光皇宫与公卿之家,就连寻常富户,都有求购象牙的。这些象牙中,有多少是云南、安南送来的象牙,又有多少是辽东的海象牙呢?捕了这么多年,海象一点不见减少,渤海商社赚得盆满钵满,可见海兽数量之多。陛下经常强调‘边界’二字,不会贪得无厌。但此时此刻,却想探寻海的尽头,陛下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邵树德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道:“你觉得有什么?”

种氏想了想后,说道:“莫非存在一个像大夏或大食这样的大国?因大海相隔,彼此不同音讯,陛下派人远航,是为了找到这个大国,与其互通有无?”

“为什么这么说?”邵树德不动声色地问道。

“还不是陛下动不动就要与人做买卖,互通有无?”种氏轻笑道:“如果海的尽头真有这么一个大国,两边交通往来,商贸盛行,这不是陛下最喜欢的事情么?”

“是有那么几分道理。”邵树德哑然失笑。

原来,身边人早就把自己的脾性、爱好都摸清楚了。他非常喜欢对外开展文化、贸易交流,这个是瞒不住人的,甚至几乎成了他身上的标签。

“真有那么一个大国么?”种氏好奇地问道。

“有长生不老药。”邵树德开玩笑道。

种氏噗嗤笑了一下,旋又感觉到这样不合适,她沉默了片刻,道:“陛下英明神武……”

“且住。”邵树德突然想到了什么,叹了一口气,道:“这个天下,恐怕不止你一个人这么想。长生不老药不过是随口玩笑话,但保不齐有人这么想。朕的名声,就这么被毁了啊。”

“不过——”邵树德想了想后,又道:“或许可以有别的思路。”

比如,出本小册子?说海的尽头或海的对岸有无边无际的黄金,取之不竭的宝藏?

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但传说之类的书籍么,写得半真半假,或许有点作用?

他确实不能画出世界地图,但完全可以用这种浑水摸鱼的方式,人为制造一点传说,至于有没有用,天知道,反正他已经尽力了。

不用小看人们对这类书籍的接受度。

晚唐本来就是传奇小说盛行的年代。魏博大将聂锋之女聂隐娘,刺杀忠武军节度使刘昌裔,却为其折服的故事,简直是霸道总裁小说的开端。小说问世,轰动一时,人人都爱看——这个小说连化名都没用,直接把当朝大佬刘昌裔作为男主角,也是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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