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爱小说
91爱小说 > 媚欢(3PH) > chapter35.一锅煲仔饭
字体:      护眼 关灯

chapter35.一锅煲仔饭

 

章稚松下车帮李鳞儿从后备箱取出特产搬进了屋子里,她带他洗了手准备把他送走,他却突然停在厨房边的玄关处不走了。

李鳞儿问他怎么了。

章稚松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像听答辩的教授那般两手交握,淡然自若地说:“这个点了,你是不是应该解决恩人的午饭?”

李鳞儿如闻山崩,在他身边直打转。

“请名草有主的人自重。”

“我不想把废话说第二遍。”

啊,万策尽!

他现在活像一尊如来佛,想请的人请不来想送的人也送不走。她好想当场变成那只“啊啊啊——!”大叫的土拨鼠吵死他。

也只是想想,她怎么会对大(前)恩(金)人(主)那么过分。算了,等麦小姐知道了,反正不是她李鳞儿的错!她拒绝了,但是她说不过他,她更打不过他。

李鳞儿确认章稚松的饮食习惯还和以前一样之后,决定做熏马肠煲仔饭,这是她一开始就想好了的。

长条气球似的灌肠类食物在她的家乡很常见,腊肠、脆皮肠和米肠都很好吃,前两者都用来做煲仔饭,她觉得熏马肠应该也可以。

冷水泡米十五分钟,正好让她备料。

烫熟青菜,熬点豆豉酱油,熟熏马肠切片用烤箱热一热,过十分钟盖到砂锅里和米饭一起焖,两个煤气灶正好烧两个砂锅。

接下来李鳞儿只需要张大鼻孔接收锅巴的焦香味信号,美食是无数化学作用汇合而生产生的奇迹,时间是必不可少的付出——“咕噜”,她的肚子叫了起来,看来胃酸和胰腺等不及了。

本来她还想讲究点先正餐后点心的顺序,可是健康稚松要不要一起吃。

他每种口味都吃了四分之一,他觉得都挺好吃,虽然不如专业厨师做的精巧标准,但是胜在自由新奇的搭配,这些是只有她能做出来的口味。

可惜她没主动要再送他几块带回家,他再和她讨,便显得他很看得起她的手艺似的了,他不愿意给她长了脸。

女人,至少他母亲和苏菀,都是给点颜色就开染房的类型。

小的时候,他母亲在他生父家十分强势,和他生父一天到晚吵架打架。他三四岁时被他母亲嫌麻烦,被丢到乡下给祖母养活过两三年。他其实什么都不懂,周围的人都告诉他,都是他母亲的错,他母亲很坏,以后要对他的父亲和祖父母好。

他母亲后来离婚想带他走,他以此为理由表示不愿意。

她很生气地质问还很小的他,上班还要带他又累,父母吵架他还老是哭,况且凭什么她就被怨,他生父就不遭恨。

他说,因为你是母亲。

她说,那我现在离婚了还愿意带着你给你更好的生活,也是因为我是你的母亲。

他长大了一点,他才知道他母亲曾经是千金小姐,没有她,他生父连一官半职都捞不了。后来他十岁,生父死了,她还不忘回去接他,带他来了重城,带他改了章家姓,为他分了章家的富贵。

他母亲在章家与在他生父家判若两人。章老爷子不怒而威,手头攥紧了钱和权,他母亲一口大气都不敢喘,像一条哈巴狗一样对章老头子讨好谄媚,为了一套房、一个铺面、一个职位,他母亲无数次露出过她在他生父那里从没有过的灿烂微笑。

最可笑的是,他享受着他母亲这么讨来的好处,却又看不起她们(他母亲和李鳞儿),也许是因为,他从小到大被人窃窃私语:老娘跑了的野种;攀高枝的乡巴佬,披龙皮的小地虫。

他说不上不喜欢他母亲,他母亲对他总归是好的,但问他爱不爱,他不知道,他不明白爱是什么。

在他眼里,女人似乎从来没有爱,他母亲爱钱,苏菀爱被人捧着爱。

在他眼里,男人似乎更是莫名其妙,他不知道他生父是爱他母亲还是爱她的利益和功能,他也不知道章老爷子是爱他母亲还是爱她的美貌和谄媚,他更不知道他哥是不是有病才爱苏菀爱得那么不要脸。

麦小姐到底爱不爱他,他也看不懂。等他们结了婚,或许他就懂了。

马肉煲仔饭和豆豉酱油的香气在空气中回旋,冲进章稚松的鼻腔灌满他的心肺。

李鳞儿好像很累,穿着围裙头靠着椅背在闭目养神,她穿了什么那天他并没认真看,只记得从上到下都是宽松的浅色的柔软针织材质,她会说日常便利还保暖有什么不好,他们会嫌弃又买廉价衣服。

章稚松手头拿着掌机玩奥德赛,屏幕里的月球也染上了尘世的油烟味,公主的白裙是咸香的,根本梦幻不起来。

马里奥经历了重重考验终于闯进了白色大教堂,打败了不知第几次劫走公主的库巴,抢走了库巴准备的结婚礼服、戒指、花束和蛋糕,又操纵库巴带着公主闯出了方块迷宫。

马里奥认为他完成了英雄的所有任务,理所应当地穿上新郎服向公主求婚,公主一如既往地拒绝了马里奥,乘上了帽子王国的飞船丢下马里奥和库巴先行离开了月球。

看来,英雄救美以身相许的故事不受任天堂喜爱。

让人感到危险和不安的焦味被章稚松的鼻子迅速识别,他关了火,叫了好几声才叫醒李鳞儿,她竟然晾着他睡着了。

她戴上手套小心地把砂锅放在隔热垫子上,将豉油摇匀让他自己倒和拌。

他和她面对面吃了一顿饭。

她问他马肉好吃吗,好吃的话还是带几份回家吧,他说还不错。她便说了几句详细的评价,和往时一样十分诚恳的赞美,她说熏马肠有很独特很清爽的松枝烟熏味,高蛋白低脂肪的马肉吃起来有筋道又不难嚼。

他说,不炖烂是难嚼的,不放佐料和烟熏是腥的,所以内陆人很少吃。

她眼睛一亮,噢,原来如此,那族人真厉害。

一般总是她先说话,他不爱吃饭时说话,于是这几句之后便没再说别的了。

章稚松临走时在门口回头看了李鳞儿一眼,因为她让他等一下又突然“啊呀”地大叫“咚”地脚滑撞到了鞋柜上。

那时应该已经下午两点多了,斜晒的太阳透过老宅的木制窗柩,在李鳞儿身上照出舞台剧般斑驳高曝的旧黄色亮光,李鳞儿一手揉着撞疼的膝盖,一手攥着一袋非要塞给他的食物。

章稚松一瞬间回忆起十五年前,他放学回到他生父家推开没上锁的木门,他的母亲哐当放下菜刀,提着一袋蚵仔煎走过来问他:“饿不饿?要不要先垫垫肚子?”

他才想起来,那时候他的母亲笑得很温柔,那时候他很喜欢他的母亲。

章稚松彼时在许正衡租的那座老胡同宅子的门口并没有停下,他毫不犹豫地转过头继续往前走,走进秋日又高又亮但是并不怎么温暖的太阳光下,他既没有接过李鳞儿要给他的东西,也没有和她说一句再见,他也并不在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李鳞儿。

章稚松很久以后才意识到,原来那天是他们最后一次同桌吃饭,原来他还没有跟她说过一次谢谢。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