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当然了,如果这两条条件高门贵子都能满足,那么后面的事也就水到渠成了。因为醋意和妒火会让人疯狂你知道吧。』
周余越听越无语。
但是不可否认,这爱神真的好强,这样都干不死他。
系统猫嗐了一声,『别忘了,人家是男主,金身不破。』
周余低头琢磨了一下,『姚千寻附近的男人都有谁?』
系统猫:『离得最近的一位,罗负的前男友咯。』
周余更加无语了,这位才得到一个月吧?这么快就需要新鲜血液的加入?
周余:『把他电话给我。』
系统猫大概能猜出周余的想法,『130,宿主你是想让这人去搅浑水?那我可告诉你,不太能行得通,因为姚千寻在原著中最高战绩三缺一。』
周余沉默了。
电话很快接通,『姚千寻生病了,就在桃源居,不信就自己去看。』
周余吧啦吧啦把重点讲了就把手机关机了,『猫,你能把刚刚的通话给抹去的吧?』
『这个太简单了。』
周余点点头,他倒也不是怕,只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顺便,给他们弄点神秘感刚好。
说不定姚千寻就怀疑到宁霄的头上了呢?
嘿嘿…
罗负前男友
罗负的前男友叫陆鹤,也是个富二代,刚好也住在桃源居。
原著里说,桃源居的别墅是打算用来做陆鹤与罗负的新房的,可是在求婚的前一天,陆鹤在桃源居偶遇了姚千寻。
当时的姚千寻一身古装打扮漫步于林间小道,翩翩公子白衣墨发,手持红色油纸伞漫步烟雨中,美得不似人间物,该为天上仙。
惊为天人。
一见钟情。
再见倾心。
……
这些词在爱情里是非常美好的,可陆鹤偏用在与罗负的分手礼上。
为什么是分手礼,因为陆鹤单方面的把求婚礼变成了分手礼。
当时还是单膝下跪的。
他说:“抱歉阿负,怪我从前不知道什么叫惊为天人,一见钟情,再见倾心…”
罗负当时就很迷惑,因为他们曾经是大学同学,处了五六年才发展成的对象,是温水煮青蛙,也水到渠成,根本就不是一见钟情。
但罗负贴心的以为陆鹤是太紧张了,用错了词,他笑了一下,“所以阿鹤,让我们一起白头偕老吧!”
然而,陆鹤却是摇摇头,“对不起阿负,我说的那个人不是你,我觉得这么些年我们都没有做逾越的事就是因为不够相爱…”